近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审核考证,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上海领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以下三款软件的法定著作权持有人:
1.“领美超级支付Data管理软件[简称:领美后台管理系统]V2.0.0.1”
2.“领美超级支付商户管理软件[简称:领美商户后台管理系统]V2.0.0.1”
3.“领美超级服务商APP软件 [简称:领美超级服务商]V1.2”